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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你要弄死我,倒不如我先弄死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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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你要弄死我,倒不如我先弄死你

冷不丁地被人扼住了喉咙,白扬帆的脑海里想起了自己被同伴枪杀的狼狈,这一刻,所有的愤怒如火山一样爆发。

除了在八岁以前她曾经受制于人,八岁以后,就再没人敢对她出手威胁了。今天是她不够警惕,本能反应也不够快,才能让狗男人得逞。

如果是自己的身体,狗男人只怕稍微有点轻举妄动,她就已经将人变成尸体了。

被人扼住喉咙是多么耻辱的事,白扬帆目次欲裂,眼底泛起凶狠的红光。

伸手就对着陆景恒攻击过去。

她的手速很快,哪怕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,多年的训练刻录在了潜意识里,照样对着人体最薄弱致命的地方攻击。

陆景恒察觉出了危险,迅速放开白扬帆,闪身躲开。

说实话,女人出手很迅猛,不比他这个多年来穿梭在危险地带的人差,要不是他久战沙场,具有一定的临场经验,今天肯定要栽在她手里。

特别是女人眸子里散发出来的寒意,仿佛黑洞一般让人深不可测。

最要命的是她攻击人的手法和攻击的部位,手法奇快就算了,为什么攻击的都是人体最容易受伤,也是最脆弱的部位?

微微眯眼,白扬帆给陆景恒的震撼不亚于地震海啸,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。白扬帆根本不是什么见了男人就犯花痴的女人,相反她异常的冷静。

冷静到叫人可怕。眼底的寒凉就像是地狱最深层传来的,不带丝毫温度,特别是眼神,冰冷的看任何东西都没有生气。

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他以前认识的那个白扬帆?

她的身手绝对是练过的,而且不止练了一两年,应该是从小就接受了最残酷的训练。不然不可能出手如此快捷迅猛,那宛如猎豹一般的迅速,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练就的。

他自己就是个例子,五岁的时候就跟着爷爷在部队上操练了,一直苦练了十三年,才被正式招入军队,干了五年提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特殊工作,什么样的人他没遇见过?

唯独没见过白扬帆这么不要脸犯花痴的女人,也没见过她出手如电,直接就要将人废了的凶残。

一个女孩子,不可能因为对他的恨就要置他于死地。她的反应,完全是因为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本能。

能够激发出这种潜在本能的唯一条件,就是常常将人置于危险这之中,久而久之,人就会条件反射地产生出一种自我保护意识。

一感知到危险,就会不惜一切将这种危险解除。

杀戮是最快的方式。

陆景恒为什么会了解这些?那是因为他也接受过这种近乎残酷的训练。

所以他懂,他清楚,也明白。

唯一让他感到不可理解的是,白扬帆,一个刘家村普普通通的女孩,为什么会接触到那种可怕的训练?

谁训练的她?为什么要训练她?

“嗬!”陆景恒的逃生技能不错,白扬帆冷呲,“逃的倒是快,狗男人!记住了,不要妄想对我做什么。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,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秘密,你别问我是谁,我也不问你是谁。大家彼此墨守成规,不需要知道的太多。

敢扼住我喉咙的人你是第一个,也是最后一个,再敢来,下场只有一个,记住我的话,离我远点,滚出我的视线。”

被自己看不起的女人呵斥,陆景恒心里也有气,可只要一想到刚才差点栽在这个女人手里,他就心有余悸。

要不是他逃的快,说不定此刻他已经被白扬帆制服了,跪在她面前磕头求饶。

这女人是真的不好惹,他算是看出来了,谁要是惹了她,保证没有好下场。

只是他不甘心,也不死心,凭什么白扬帆一副将他看穿的傲娇?凭什么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前后变化差距会这么大,而且她不凡的身手到底是跟谁学的?来了刘家村快两年了,也没听说白扬帆有拜师学艺什么的。她奶奶据说以前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,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给她请师傅学这些吧!

“白扬帆!你的身手是谁教你的?”陆景恒是真的对眼前的女人好奇极了,“你应该得到过系统的训练吧!不然你的反应不可能出于常人的快,你对危险有着一种潜意识的本能反应。这个是需要训练的,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。”

摸了摸自己被掐的有点疼的脖子,白扬帆懒得跟陆景恒在山里胡扯,瞪了他一眼:“你管我?你都想掐死我了,还不允许我反抗?陆景恒!你难道是阎王爷?有着决定人生死的权利?什么本能反应不反应我不知道,我就知道你想弄死我倒不如我先弄死你。

我弟弟起航才四岁,正是需要人照顾的年纪,你敢对我下手我就敢要你的命。反正在这深山老林之中,就算弄死了你也可以随随便便找个山洞埋了。

不管怀疑谁都不可能怀疑到我头上,你一个外地来的知青,又经常来钻老林子,遇上点意外很正常不是么?而我呢?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谁会怀疑是我把你弄死的?”

话音落下,白扬帆看也不看陆景恒的黑脸,收拾好东西,背篓背上,当着狗男人的面儿把野猪收进了空间里。

不这么干不行了,眼看天色就要晚了,她得赶紧回去,弟弟起航还在等着她呢?要是回去晚了就怕他眼巴巴地瞅着。

黑着脸的陆景恒见白扬帆要走,原本打算扛起地上的野猪跟她一块儿下山。

低头往地上一看,哪儿有什么野猪,就见几根猪毛和一滩猪血还在。

野猪呢?

陆景恒睁着眼睛四处搜寻,根本就没看见。再看看走没多远的白扬帆,身上就背了个背篓,还是轻飘飘的,连走路的脚步都很轻盈。

她根本就没扛着野猪走。

那个视野猪为命的女人,怎么可能就这么走了,连野猪都不要了。

如果不是她扛走的,那五六百斤的野猪哪儿去了?

长翅膀飞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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