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 一段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婚姻?
这段婚姻,于她而言,有过意义么?
自始至终,都不过是他一个人的意义,他一个人的坚持,他一个人的深陷。
他的独角戏。
她从来都是自由进.出,她给足了自己后退的余地,她从来没想过与他一起到白头。
南慕白阖眸,喉骨锁紧,良久,才艰涩出声:“你还记不记得,我们第一次见面,你为了躲避狗仔而误上了我的车,你下车前,我曾经碰触过你的那颗痣?”
郝小满当然记得。
但她很谨慎的,没有点头答应。
因为男人此刻的表情……她绞尽脑汁,也难以想象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,那样深刻而沉重的情绪,看的她一阵心慌。
本能的不想再继续听下去。
“我有点困了,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好不好?”她抬手揉揉眼睛做困倦状。
“乖,先忍一忍,听我说完再睡好不好?”
男人搭在她肩头的力道一点点加重,固定着她的身体让她无法动弹:“我怕错过了这次机会,这辈子我都没办法再提起它了。”
“可是我真的好困了……”
“因为我认识你!”
男人却不愿意再给她逃避的机会,也阻断了给自己后悔的机会,是感动还是讨厌,他都认了。
跟她在一起的那一年里,这件事情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的心脏上,随着时间的增长,一点点跟血肉生长到了一起,直到再也看不见。
可是看不见,还是会疼,心脏每收缩一下,都能感觉到那针扎似的尖锐刺痛感。
既然下定决心拔出了,那就索性豁出去血肉模糊一次!
因为我认识你。
简单的六个字,无形中已经悄悄印证了那个几率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‘foreveryoung’的猜测。
他见过她,在她很小的时候,在她对周围的事物还没有什么记忆的时候,他记住了她胸前的那颗痣,他也记住了她衣服上的那串英文字母,只是下意识的刻在了脑海中,却已经遗忘了‘foreveryoung’的主人是谁。
“我见过你,认识你,在你从你们家消失之前,在你遇到北梵行之前……只是那个时候的你还太小,你身上穿着一套脏兮兮的衣服,脸跟手也都很脏,我回国的时候,偶尔会从你们家门前路过,你就趴在铁栅栏上,睁着大眼睛看着我……妈曾经半开玩笑的跟我说要不要领养你做南家的养女算了,我也半开玩笑的说干脆把你当童养媳养着算了,省的她将来总担心抱不上孙子……”
夜晚很安静,饶是开着窗子,饶是有风吹进来,这偌大的卧室依旧安静的过分,窒闷的过分。
男人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因为莫名的情绪而紧绷:“而事实上,她的确已经在着手准备收养你了,她把你领进南家后,外出亲自帮你挑选衣服鞋子洗漱用品的时候,我恰好邀请了很多同学来家里玩,其中就包括林晚晴……那个时候,我恰好在追求她,那天你不知道为什么跑进了我的卧室,就坐在我的床上,女佣跟我解释说你是我妈带回家来的,要收养来做南家的童养媳……林晚晴看了你一眼,忽然就说家里有事先走了……”